北京市3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附处罚依据)





近日,依据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北京市登记管理机关将3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
1. 北京绿希公益基金会
列入时间:2025年5月8日
列入事由: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2016版)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

主要违法事实:未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,违反了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2016版)第十三条的规定。


2. 北京国美艺术公益基金会

列入时间:2025年5月9日
列入事由:受到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
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2016年版)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(四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(六)项

主要违法事实:存在2023、2024年度开展慈善活动的支出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2016年版)第六十条第二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、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》第八条第(四)项的规定。


3. 北京市企业文化建设协会

列入时间:2025年5月9日
列入事由: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成(设)立登记
处罚依据: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三)项

主要违法事实:曾因不按照规定接受2022年度检查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后,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3年度检查,违反了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。